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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港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5:09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总结2025年青岛大港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大港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新疆路18号,邮政编码:266011,联系电话:0532-80881000,电子邮箱:qddg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岛大港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海关总署、青岛海关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方面。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等8项核心要素,做到依法依规,及时高效;聚焦业务特点和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在新疆路办公区报关大厅、城阳办公区、综保区和邮轮母港旅检现场各设置包含6个功能区在内的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政策推送,切实推动企业群众与关员线上线下高效交流。

  (二)主动公开方面。全力推动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重要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在青岛海关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4条、行政许可18条、行政处罚161、行政强制43,发布“关长接待日”活动通知12次;在青岛海关12360热线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等稿件18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海关业务职能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精准回应公众需求,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得到规范、高效处理。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统计服务等领域,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查,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依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定期维护、更新“云上办事一扫通”二维码矩阵图内容,方便公众通过扫码迅速获取各业务条线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等。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电话桥梁纽带作用,在线答复企业群众咨询1500余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六)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发布在青岛海关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关注公开信息涉个人隐私事项、公开审查情况、“双公示”信息发布规范情况及对外公开期限设置情况,以问题追踪推动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

  (七)政务公开工作亮点方面。参与RCEP集中宣传“春风惠企”行动对近200家享惠不足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讲解,促进企业享惠用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4年我关在青岛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个别主动公开信息存在录入不规范问题。我关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明确公开格式和要素内容,并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我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目前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需在实际工作中多维发力,逐步提升政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青岛大港海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报告下载链接:

  青岛大港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青岛大港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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