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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8 10:58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的规定,青岛海关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青岛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海关总署《2019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完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关建设贡献力量。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青岛海关在稳预期、促外贸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公开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数据共享平台、跨境电商新业态监管等海关改革措施的信息。公开服务山东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自贸区建设等省内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和产业项目的信息。

  2.公开青岛海关加强有效监管、严厉打击走私、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信息。加大严禁“洋垃圾”入境、打击濒危物种制品走私、查处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等走私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情况。

  3.公开青岛海关在科技创新应用、审计监督结果、依法理财用财、政府招标采购、罚没物资拍卖等方面的信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公告、采购文件合同等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本关门户网站公开;海关涉案财务变卖处理情况在相关媒体和本关门户网站公开。

  4.依法依规逐步扩大海关数据共享和开放程度。拓展统计服务渠道,丰富统计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海关统计数据透明度,加强政策研究、统计分析,按时发布社会关注的进出口统计数据,为省、市宏观决策和部门、企业服务。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着力做好青岛海关实施减税降费、巩固压缩通关时间成效、精简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以及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2.加强便民利民服务,结合海关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3.着力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统一关区公示数据标准,严格落实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要求,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考核评估。

  4.继续推进12360热线品牌建设,提升12360热线的受理能力和服务标准,做好咨询服务的同时,注意收集社会需求、归纳问题建议,为业务改革和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做好12360海关热线与门户网站业务咨询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制定答复工作规范,提升答复质量。

  (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

  1.做好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汇总整理新旧条例对照表发至关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学习讨论,尽快了解掌握新条例的有关规定。修订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确保与新《条例》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对照海关总署对直属海关门户网站建设要求,逐项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好日常内容保障和监测抽查。

  3.发挥新媒体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作用,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青岛海关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51期555条,答复用户业务咨询问题万余个,实现关企即时、便捷的信息交互,全年10次上榜青岛市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榜单,荣获青岛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评选的青岛优秀自媒体号“金海星奖”。

  4.创新主动公开形式,开展现场海关政务公开平台试点。隶属烟台海关在业务现场配置13台具备后台统一推送、触摸查询功能的政务公开查询机,实现了公开事项的电子化、图片化,提高了公示信息更新推送的统一性、即时性以及现场查询的便利性,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关区各海关受理邮箱、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统一发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件。建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构建统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库,确保关区答复同一申请事项同一尺度、同一口径。

  2.下发加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回执、办理、答复等流程,研究形成统一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内容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年内未发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被总署纠正、行政诉讼败诉的事项。

  3.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涉法风险的提示材料,组织关区岗位人员学习,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协调法规部门提前介入,加强合法合规审查,切实发挥好法制保障作用。

  (五)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1.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策宣讲会、关企座谈会、在线访谈、网上直播、“阳光政务热线”“行风在线”等途径,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政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深入解读改革措施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时准确将青岛海关中心工作、重大改革意图传递给企业和社会公众,增进外界对青岛海关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在门户网站专栏上公开答复全文,做到随办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做好网络舆情回应,围绕关键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研判,第一时间掌握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信息,及时发布权威准确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和处置结果等,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六)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关党委高度重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岗位人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切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明确任务分工。下发通知对做好新形势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范,对照海关总署《2019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主办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

  3.大力开展培训。依托高校教育资源,组织举办机构改革后首次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各隶属海关分管关长、各单位各部门岗位人员近70人参加培训。邀请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业务专家、本关复议诉讼业务专家以及高校专家教授开展授课,关区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70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4071

行政强制

10

+6

22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6

1.7亿元

  2019年,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1190条,除表格中涉及的信息外,还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简介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海关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形式主要有:门户网站公开;12360热线、微信公开;组织政策宣讲会、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参加地方“行风在线”“阳光政务热线”等活动公开;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8

0

0

2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7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2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35

8

0

0

2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19年,青岛海关收到和处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35件为自然人申请,8件为商业企业申请,2件为法律服务机构申请。45件申请中,24件予以公开,10件涉及的信息为青岛海关的隶属海关制作或者保存的,答复申请人向相应隶属海关提出申请;6件对信息进行区分处理后部分公开;1件由申请人自行撤回,3件告知按照业务咨询办理,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3

0

0

1

4

  2019年,青岛海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5起。其中,1起为田某不服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原告未经复议直接起诉,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未再上诉,案件已终结;2起为褚某不服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案,原告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并维持后,将海关总署和青岛海关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裁定,案件已终结;另2起为褚某不服烟台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案,原告向青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并维持后,将青岛海关和烟台海关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褚某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2019年12月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该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务院、海关总署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度不一,个别部门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规范性和质量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门户网站作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够突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还不够规范,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下一步,青岛海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以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从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专业化、精细化建设,推进协同化、效能化建设等方面着手,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切实将关党委关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岛海关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海关办公室联系。

  地址:青岛市西陵峡二路2号

  邮政编码:266002

  联系电话:0532-82955267

  传真:0532-82955523

  电子信箱:qdhg_zwgk@customs.gov.cn

    附件:青岛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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