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青岛海关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并随附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海关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西陵峡二路2号青岛海关西陵峡二路办公区,邮政编码:266002,联系电话:0532-82955267,传真:0532-82955523,电子信箱:qdhg_gwgk@customs.gov.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青岛海关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海关总署党委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关总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海关中心工作及总署办公厅《2018年度直属海关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中列明的工作任务,以“四个着力”为抓手,结合新海关新机构新职责,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加大青岛海关在稳增长、促外贸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公开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单一窗口”、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改革措施的信息;公开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压缩通关时间、进口矿产品“先放后检”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严厉打击“洋垃圾”、农产品、濒危物种等走私,加强有效监管、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信息,全年发布相关信息1000余篇。
2.海关统计持续为宏观决策和部门、企业服务,发布山东省进出口主要数据12期、72张报表,山东口岸主要进出口商品监测预警分析报告12期、72篇,对外贸企业进出口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海关罚没财物拍卖信息64条次,公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104条次。
4.在门户网站设置“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专栏,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随办随公开。
5.着力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381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通过海关业务现场大屏、查询终端、门户网站、企业申报端等渠道,公开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6.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时,通过政策宣讲会、关企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解读措施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时准确将海关中心工作、重大改革意图传递给企业,同时注意收集意见建议。2018年,结合关检整合申报项目、税单企业自行打印改革等,充分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政策宣讲,举办专项政策宣讲会80余场,通过12360热线、应急保障电话、微信群等渠道答复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问题900余个。
7.通过组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为公众答疑解惑。通过关领导带队参加山东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上线,召开新海关助力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改革开放40年山东省外贸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组织信用管理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互动交流,实时答复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8.做好网络舆情回应,围绕机构改革、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关键时间节点认真研判,第一时间掌握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信息,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和处置结果等。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在门户网站对《青岛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进行重新维护发布,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海关统计、行政奖励、海关事务担保及其他等事项,扎实推进法治海关建设。
2.根据国务院和海关总署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海关机构改革,整合关检行政审批项目,调整规范关区行政审批“一个窗口”设置,及时更新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栏目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服务指南、流程图、“一个窗口”服务规范等对外公示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本下载服务。
3.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对外公布清理规范后的进出口经营收费目录清单5批次。
4.完善门户网站交流互动/业务咨询栏目,增加检验检疫业务咨询入口,落实转办和反馈时限,及时答复网民提问。
(三)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切实提升12360热线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热线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作用,树立良好的海关形象。全年受理外界各类咨询5.7万余条,接通率达到98.44%,高于全国海关平均水平。率先完成青岛海关12360热线与原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365热线业务整合,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知识库体系,组建后台业务支持联络员队伍,建立起“一口接收、内部分办、一口反馈”业务咨询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12360新媒体“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发挥12360微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等作用,增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全年发布信息252期614条,阅读量达80.9万余人次,坚持每个工作日发布1期信息,原创视频图解类信息49篇;微信关注人数3.1万余人,同比增长24%,答复问题1.3万余个,实现关企即时、便捷的信息交互。全年11次上榜青岛市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周榜、月榜,在全国海关微信排行榜中保持位居前列。
3.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实现海关网站与原检验检疫网站整合,做好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以及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服务内容的迁移。
4.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企业调取报关单证档案等网上办理,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关区企业通过平台查询报关单证档案100余份,极大提升服务效能,降低企业成本。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组织集中开展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对外公开信息内容是否准确、格式是否规范、更新是否及时,将各单位、部门自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开展“双公示”工作评估,确保信息公示及时全面、准确无误。
2.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海关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新海关新机构新职责,对原有海关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修订调整,统一编制新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后对外发布。
3.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回执、办理、答复等流程,切实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特别是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5.开展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熟练掌握文件内容,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051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分别是:机构概况5条;本关公告通告1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双公示”信息1381条;计划总结2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审批信息5条;山东省及口岸统计数据及分析144条;政府采购招标中标信息104条、罚没物资拍卖信息64条;收费公示信息5条;人事信息21条;青岛海关新闻动态299条;超期舱单信息1条;在线访谈、网上直播17条;在线服务92条;更新政务公开指南、制度3条。“青岛海关12360热线”微信平台公开信息614条。各隶属海关通过网站以外其他方式公开信息4277条。
公开形式有:门户网站公开;各隶属海关现场业务大厅公开;12360热线、微信公开;组织政策宣讲会、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参加地方“行风在线”“阳光政务热线”等活动公开;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青岛海关共收到通过信函、邮件等渠道提交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7件,全部作出正式答复、按时办结。其中,1件申请涉及的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8件申请涉及的信息非我关制作、保存,已告知申请人向信息制作、保存单位申请公开。
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青岛海关无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下发,文件中明确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我关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已将《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的表述修改为“不收取费用”。
五、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青岛海关无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青岛海关深入开展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良好成效。但是个别单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用性、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改进。
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新海关新机构新职责,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未更新的及时进行更新。继续强化关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岗位人员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置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青岛海关未发生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情况。召开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会议10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6次,受训人数9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