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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缉私局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6:09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缉私局电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HHY-ZB-2026-0801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缉私局电梯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贰佰零叁元壹角陆分(¥616203.16)

(四)最高限价:以预算金额作为投标报价上限,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缉私局电梯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2部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受拱北海关缉私局的委托作为采购人负责项目的整体采购活动,承担供应商的质疑回复等义务。拱北海关缉私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与评价、配合做好质疑回复等义务。

(2)采购内容基本情况:采购安装电梯2部及拆除原有电梯、井道整改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通过整体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1)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代理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三)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标书购买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标书购买登记表》与转账凭证(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发送至电子邮箱:ztb-1@hyzxgc.com,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登记表和款项即登记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分公司;

账号:9550 8802 1368 2600 182 。

(四)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二)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中所指非法人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海关网、拱北海关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6-8164350.816244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联系方式:0756-25102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杰、方云香

     电 话:0756-2510299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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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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