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这里是青岛海关在线访谈。2008-8-1 9:30:09
[主持人]今天,青岛海关以“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为主题在线开展8.8海关法制宣传活动。为此,我们为大家邀请到青岛海关法规处陈淑国副处长及有关业务职能部门骨干做客青岛海关门户网,欢迎各位嘉宾。下面请法规处陈淑国副处长为大家介绍一下此次8.8海关法制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2008-8-1 9:31:41
[陈淑国]大家上午好! 今天很高兴在网上与大家进行交流。此次8.8海关法制宣传是奥运会之前海关举办的一次集中法制宣传,为了确保公众详细了解各项奥运通关便利政策和措施,及奥运安保方面的法律规定,为奥运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青岛海关确定此次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包括通关便利、贸易管制和奥运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方面,欢迎大家就上述方面的有关问题踊跃提问。另外,此次宣传活动期间,我们还开辟了海关通关监管小知识问答,从与企业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海关法律中选取编辑了部分问答题,供网民学习回答,希望大家积极参与。2008-8-1 9:33:20
[主持人]好,现在有一个网民提问了,让我们看一下这个问题。2008-8-1 9:36:40
[网友:网民]现在很多进口食品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问青岛海关在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2008-8-1 9:37:06
[主持人]请陈淑国副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2008-8-1 9:40:39
[陈淑国]青岛海关作为山东口岸进出境监督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区各隶属海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安排,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切实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工作。日常监管中,一是严格执行进出口食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列入法定检验检疫目录或国家实施临时管制的进出口食品,严格凭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二是全面监控山东口岸进出口食品情况,加大风险分析力度,有的放矢地选择监控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严厉打击侵权食品,扶持优良品牌,整顿进出口市场和对外贸易秩序。2008-8-1 9:46:23
[网友:网民]海关归类是一个很专业的工作,我们企业往往不是太清楚,有时通关过程中我们对归类的理解与海关决定的归类税号不太一致,海关能否在通关前给予企业一些归类方面的指导和建议?2008-8-1 9:52:24 [陈淑国]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实际进出口的证明资料(如真实有效的进出口合同等),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并提供足以说明申报情况的资料(申请所附文件如为外文,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中文译文),向进出口地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预归类),海关将对企业出具《预归类决定书》,明确商品的归类,并且对已作预归类决定的商品在海关审单环节不再重复审核其归类,可有效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2008-8-1 9:56:33
[网友:网民]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近期准备从国外进口设备,请问目前海关在设备引进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如何办理相关手续?2008-8-1 9:54:55
[陈淑国]目前,总体上,国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引进设备及配套件是予以鼓励的,引进的设备只要不属于不予免税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就可以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由于国家对内外资企业的发展有不同的侧重,因此具体到内外资的优惠政策上也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鼓励发展的产业不同,对内资和外资规定了不同《产业指导目录》,二是规定了不同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对于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引进设备,要想享受免税,还需要核实进口设备是否属于不予免税商品目录所列名的商品,而内外资这两个目录是有较大差别的。减免税的办理程序大致是这样的,首先企业应该到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项目审批部门去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审批部门审核认为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会为企业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企业拿到确认书后,就可以持进口合同等相关单证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设备的减免税手续。海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企业拿《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单据就可以到进口口岸办理通关手续了。2008-8-1 9:59:13
[网友:网民]我公司有一商标,刚刚注册,商标局已经颁发了《商标注册证》。现在,我们希望能够在海关办理备案,以便于在边境环节查处侵权货物,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不知应当如何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手续?2008-8-1 9:57:59
[陈淑国]权利人向海关申请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步:一是,登陆海关总署互联网站的知识产权保护栏目,填写相应的申请资料信息;(网址为:http://www.customs.gov.cn)二是,向海关总署提交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具体格式、邮寄地址可以从网站下载;三是,在提交申请书时,还应当随附有关文件证据,以你公司申请商标权备案为例,应当提交你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情况等资料。海关总署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将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2008-8-1 10:02:30
[网友:网民]我有一个亲戚,是国外的,准备来青岛观看奥帆比赛,想从国外带一些光盘和书进来,不知道可以带多少?带多的话是征税还是退运?2008-8-1 10:01:06
[陈淑国]中华入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1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超出上述规定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有上述所列情形的,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也可以依法申请退运其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2008-8-1 10:09:27
[网友:网民]请问有哪些奥运物资可以免税进境?2008-8-1 10:05:46
[陈淑国]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以下物资可以免税进境:(一)个人生活物品。属于在赛事期间消耗的,直接用于北京奥运会的个人生活物品。(二)药品。直接用于赛事需要的人和动物使用的药品。(三)奖牌、奖章。用于赛事颁发的奖杯、奖牌和类似有象征意义的物品。(四)赠送物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用于赛事举办的物资。(五)展览用品。为北京奥运会而举办的各类展会所需的货物、物品,海关按现行规定进行监管: 1.在展览或类似活动中消耗使用的产品。 2.低值的产品样品。用于宣传和介绍所代表产品的低值的样品。 3.不属于禁止进境范围及无违禁内容的印刷品和广告材料(目录、价目单、说明手册和商业公告)。直接用于奥运会并免费发放的。(六)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直接用于北京奥运会的非贸易性文件、书籍、音像制品等,应不属于禁止进境范围,无违禁内容且不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及流通。(七)运送物资和动物的材料。1.为了在从第三国运进中国过程中用于包装和保护(温度保护)物资的各种材料(绳子、稻草、纺织物等)。通常这些材料不可再利用。2.为了在中国运输动物所使用的各种稻草、干草、草料和饲料及类似材料。(八)私人之间寄递的个人物品。对寄自国外的邮包,每次税额在人民币500元以内的;对寄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税额在人民币400元以内的,均予以免税放行,超过免税额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九)其他直接用于北京奥运会比赛用的消耗品。 对直接用于北京奥运会比赛的消耗品,在有关部门审核的免税清单下发前已运抵进境口岸的,海关先凭北京奥组委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和进口单位提交的全额税款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验放。(十)直接用于奥运会期间的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自用物品、小礼品和宣传品,属于非贸易性质的,免征进口关税。上述进境物品中属于国家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北京奥运会后应复带出境;未携带出境的,应按规定照章征税。烟草制品、酒精制品按海关现行规定办理。2008-8-1 10:21:23
[网友:网民]我下个月想去韩国旅游,在那边得携带美元兑换当地现金。 请问出境时,允许携带多少现金美元呢?有数额的限制吗?2008-8-1 10:16:07
[陈淑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规定: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属于特殊情形需携带外币现钞金额10000美元以上出境的,应当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旅客出境携带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币现钞,向海关申报不实,或者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第18号公告规定,不论中外籍旅客出境,允许携带的人民币现钞均为20000元。2008-8-1 10:27:32
[网友:网民]想了解一下咱们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出境物品有哪些?2008-8-1 10:22:29
[陈淑国]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令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禁止进境物品包括: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4、各种烈性毒药;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禁止出境物品: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2008-8-1 10:30:16
[网友:网民]我是一家进出口企业的,近日海关通知要到我们企业进行稽查,请问海关稽查是干什么的?2008-8-1 10:25:17
[陈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规定,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以及其后的3年内,通过采取对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的方式,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海关管理制度。2008-8-1 10:33:38
[主持人]各位网友,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活动基本结束,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很高,讨论很是热烈。如果您有更多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的网址是: http://qingdao.customs.gov.cn 。感谢陈处长和各位嘉宾,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今后我们将继续再通过在线访谈、在线咨询等方式与网友、公众联系沟通,敬请留意关注我关的门户网站。2008-8-1 1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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