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公 告
2009年 第8号
为保障青岛关区海关执法依据的准确、规范和有效,现决定废止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青岛海关对海运集装箱整箱进口分拨货物的管理规定》、《青岛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和《青岛海关对境内新造集装箱监管事项的公告》等青岛海关规范性文件。上述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