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2009年第5号公告 |
2009-05-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公 告
2009年 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2年。报关员需要延续报关员注册有效期
的,应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为加强对报关员的管理,海关总署对H2000系统“报关员有效期控制程序”进行了修改,将于
近期上线运行。届时注册有效期超期的报关员报关时系统将对报关单作自动退单处理。
为避免对企业正常报关业务产生影响,请报关有效期超期或即将到期的报关员及时到注册海关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 报关有效期超期或即将到期报关员名单可到青岛海关门户网站(http://qingdao.customs.gov.cn)“报关单位信息”栏目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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